1、正在或曾为以下单位提供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福建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福建省教育杂志社、福建省学校器材供应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广东长实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世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东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福建麦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福建中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同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明颐电气工程有限公司、福清市贝类养殖协会、福建中安居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等。
2、曾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贷款业务提供金融法律服务(为联合贷款业务合同修订出具法律意见、代理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3、曾为西部信托公司信托产品上市提供专项法律服务(通过对信托计划各主体的资格、资信、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4、福建南凯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代理强制清算申请人一方,通过积极搜集证据,与法院保持良好沟通,成功促成福州中院裁定对该公司强制清算);
5、每年代理数十起公司商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为客户挽回大量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