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执行时的痛点公司没钱,老板却"只是挂名",官司赢了钱却拿不到,格外窝火。申请强制执行一查:公司没钱没房没车,法定代表人也换成了跟你没关系的人,可真正说了算的老板压根不在股东名册上。这种人,法院能限他吗?答案是可以。二、 法律依据限高令不只锁"台面上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规定:被执行人是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它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也不得高消费。一句话:限高令不只锁法定代表人,还锁幕后的实际控制人。三、 什么是实际控制人?《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三)项说: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不看你名字有没有写进股东名册,只看谁说了算(现行《公司法》已不再把"非股东"作为限定条件,是否持股并非认定标准)。四、 通过案例看法院对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标尺吴某不是股东,为什么照样被限高?最高法(2024)最高法执监819号执行裁定里,某物流公司是被执行人,法院对该公司限制消费,可吴某不是公司股东,也被一并限制。吴某不服:我不是股东,凭什么限我?其申诉未获支持(最高法裁定驳回)。执行程序查清:他代表公司参加政府重大会议,案件推进有协商决定权,主持全员大会,人事任免由他定,员工都喊他"吴董&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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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卓建律师事务所跨境电商法律研究中心在12楼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跨境电商行业动态交流会,研究中心主任肖燕律师及多位研究员参加。会议以跨境电商行业最新法律动态与热点问题为议题,围绕涉税监管落地、刑事风险防控、业务架构演进、资本市场动向及海外监管变化展开研判,旨在精准定位跨境卖家痛点、及时把握行业监管脉搏,持续提升卓建律师服务跨境电商企业的专业能力。肖燕律师结合近期政策落地情况与一线办案观察,从涉税监管、刑事风险、业务架构、资本市场、海外监管五个维度分享了行业最新动态与热点问题。涉税监管方面。2025年度企税汇算清缴核定口径落地,2025年第三季度按2%核定利润、2025年第四季度按4%核定利润。行业税务政策预期趋于明朗,增值税问题在出口公司处理、企业所得税问题在店铺公司申报缴纳。对于历史上曾买单出口的跨境卖家,被动查出的风险依然存在。2026年查账征收是趋势。9810出口模式的使用卖家越来越多,但退税路径尚未走通。刑事风险方面。国内卖家账号来源的刑事责任风险显现,可能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犯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类犯罪,中介大量被追责,卖家是否构成犯罪存在重大争议。业务架构方面。行业出现有争议的店群卖家的第五套架构,即所谓的“赛维3.0模式”,核心特征是香港公司实体化;在此之前,行业已先后经历赛维模式、赛维2.0、单店9810、境外本土店四套架构。对外投资新规生效,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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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建(西安)律师事务所近日,为开拓青年律师成长新路径,卓建(西安)律师事务所积极落地“灯塔计划2.0”。创始合伙人张斌律师带来专题分享,为西安分所人才建设指明方向。 卓建(杭州)律师事务所9月6日,台盟省直第二支部召开支部全体盟员会议,卓建(杭州)律师事务所林超颖主任当选台盟浙江省直第二支部第四届委员会主任委员。卓建(光明)律师事务所 近日,经第二届河源仲裁委员会第八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卓建(光明)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潘艳律师、高级合伙人刘丰律师正式获聘为第二届河源仲裁委员会仲裁员。9月1日,卓建(光明)律师事务所联合多家单位在光明社区工作站一楼联合开展“学法于心 守法于行 公益普法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9月3日,“2026华语律师深圳行光明站”交流活动顺利举行,来自各地的华语律师同仁走进卓建(光明)律师事务所,开展参观走访与专业交流。 9月4日,光明区律师执业合规专项培训(第四场)开展。卓建(光明)律师事务所温邻君律师受邀授课,为光明区参训律师带来实务导向的合规专题分享。 9月8日,“民族团结一家亲,榴深筑梦心连心”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在茅洲河体育艺术中心顺利开展。卓建(光明)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刘超,执业律师李肖东、沈琪琪参与本次普法宣传。 9月11日,卓建(光明)律师事务所“胜诉能量站”第十七期专题学习活动如期开展。本期活动聚焦金融资管领域实务痛点,围绕金融资管产品投资人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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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了官司去执行,才发现公司账上根本没钱。光盯着公司没用,得往上看一层——股东认缴的出资到位了没有?没到位,能不能拉他们一起还钱?今天讲一个最高法审查的案子((2024)最高法民申4492号)。一、案例分析1、这个案子是怎么回事,某实业公司拒不履行生效裁决确定的义务,债权人某科技公司只好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债权人发现这家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股东的钱却没交齐,于是申请追加黄某、张某、屈某、王某四名股东为被执行人,让他们在没出资的范围内替公司还钱。法院一开始驳回了申请,债权人不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一路打到最高法。四名股东也喊冤,拿出出资证明、银行转账明细,说早就把钱交了。可法院一查,问题就出来了。2、股东说"钱交了",法院为什么不信,第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显示,这四名登记股东实缴出资额全是0元;某实业公司2022年度年报也写着,黄某、王某实缴出资是0。第二,股东拿出来的转账记录、交易明细,没有一笔备注"股东投资款"。钱是转了,可转的是不是出资、什么用途,外人从记录上根本看不出来。而《公司法》(2023年修订)第四十九条写得很明白: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本案裁判时适用的原《公司法》第二十八条内容与此一致)。光有转账,不等于出资到位。3、最高法明确:对外公示的信息,才是债权人的信任依据最高法讲得很直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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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陈绮贞与钟成虎、添翼创越工作室著作权及经纪合约纠纷,是继吴青峰与林暐哲版权大战之后华语乐坛又一标志性创作者维权案件。本案横跨刑事、民事两大领域,争议同时覆盖词曲著作权、录音制作者权、专属授权合同、演艺经纪合约、商业秘密多重法律关系。案件核心价值在于厘清创作型艺人词曲著作权原始归属、专属授权合同终止后的母带返还义务、艺人备份母带档案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或侵害营业秘密,对国内音乐行业创作者与经纪公司签约、版权管理、母带保管、授权到期交接等合规体系建设具备极强参考价值。本文梳理案件完整时间线,提炼双方争议焦点、裁判思路与法律依据,研判该案对华语音乐产业的深远影响。一、根据媒体公开报道整理的案件始末完整时间线以下内容根据媒体公开报道整理:2001年:陈绮贞与音乐制作人钟成虎确立恋人关系,钟成虎创办添翼创越工作室,双方形成创作、制作、经纪深度绑定模式,陈绮贞作为词曲作者,在添翼体系下陆续发行《华丽的冒险》《太阳》等经典专辑。直到2017年双方结束长达 18 年的恋爱关系,但对外维持合作关系,继续履行经纪与著作权专属授权合约。2013年6月:添翼创越工作室与陈绮贞设立的好小气有限公司签署合约,约定添翼取得陈绮贞专辑、单曲、演唱会影音档案录音著作、视听著作的专属授权,同时附带演艺经纪安排,此合约成为后续全部争议的基础合同文本。2023年1月:陈绮贞方主张,案涉著作专属授权协议、演艺经纪契约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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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不断深入,以及内地企业跨境投资、贸易、融资和商业合作日益频繁,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贸易及争议解决中心,在跨境商事争议解决中的作用愈发突出。对于内地企业而言,无论是在交易文件中约定香港法院管辖,还是因交易相对方、合同履行地、资产所在地等因素而进入香港诉讼程序,都有必要对香港民事诉讼制度建立基本认识。香港与内地虽然同属一个国家,但实行不同的法律制度。内地民事诉讼制度与香港普通法诉讼制度在程序架构、当事人责任、证据规则、庭审模式及费用承担等方面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这些差异不仅影响律师的诉讼策略,也会直接影响企业在争议发生前后的文件管理、证据保存、成本评估及商业决策。本文主要以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及区域法院通过传讯令状(Writ of Summons)展开的普通民事诉讼为观察对象,与内地一般民事诉讼程序进行比较,并结合跨境商事争议处理的实际需要,对其中较值得关注的程序差异作一梳理。一、诉讼启动方式:从“起诉立案”到“发出及送达令状”在内地民事诉讼中,原告通常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及相关材料启动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等诉讼文书。香港普通有争议的民事案件则通常可以通过传讯令状(Writ of Summons)展开。传讯令状一般载明法院、当事人、申索性质、所要求的济助、利息及诉讼费用等内容;令状可以附有申索陈述书(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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