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彭湃、陈琳、卢恩冲【前言】实际用工过程中,经常有些企业会在向求职者发出offer(即录用通知书)后,因反悔便在求职者入职报到前通知取消录用;甚至有些企业已经与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在求职者尚未实际到岗用工前,企业因反悔亦予以通知取消录用。针对这种情况,有的企业认为,此时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故可随意解约,无需承担法律责任;也有员工方认为,若求职者已接受企业录用邀请的,双方实际即已成立劳动关系,故此时应按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处理。对此,孰是孰非,我们将就其中涉及的法律关系及相应法律责任等问题进行分析,以期商榷。【案情事实】2016年5月27日,某公司向王某发送《录用通知书》,告知王某其已通过面试,《录用通知书》载明了录用岗位、试用期、工资、其他福利待遇、工作时间、地点、权利义务等事项,并要求王某于2016年6月13日上午9点准时携带最近一家就职公司的《离职证明》原件等资料报到。2016年6月7日王某的原用人单位向王某出具《离职证明》,其中载明2016年6月7日王某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同日晚上,王某收到某公司的电话通知,告知因公司内部组织变动,已不需要王某的职位,通知其不用去某公司报到。2016年6月21日,王某向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录用合同的赔偿金22000元、因某公司违法解除录用合同导致王某失业的赔偿金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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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林律师——深圳木头龙项目零星征收引发的思考【题注】深圳最早开始城市更新的研究和实践,十二年来,深圳的城市更新开展得如火如荼,在城市建设、土地资源的合理化利用、政府配套和公共保障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效,也逐渐形成了一整套相对完整的机制和办法,相关经验和做法甚至被广东省的“三旧改造”以及棚户区改造参考和借用,充分地展现了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特区城市的创新精神和敢想敢干的勇气和魄力。成绩卓著,但也不乏顽疾。在城市更新项目拆迁难的问题上,百分百委托意向和百分百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双百内核审批标准,还是让部分项目陷入了常年停滞甚至瘫痪的尴尬境地。如何破解拆迁难,尤其是“钉子户”的拆迁问题,已经成为了政府、企业、业主、行业乃至全社会都给予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就此展开探讨,希望能引发更多更积极的思考,并期待在制度建设上迎来突破。一、“木头龙”项目征收引起的思考2019年8月7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正式发布《深圳市2019年度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计划》(深规划资源〔2019〕361号,下称“《计划》”),《计划》共有六大内容,指出2019年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将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进一步挖掘存量用地潜力,强化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人居环境,助力打造粤港澳湾区核心引擎功能。重点围绕“加大成块连片土地清理和整备,加快旧工业区连片升级改造”的工作要求,加快形成连片可开发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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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振朝律师在现代社会,无论是公司的内部治理还是外部交易都面临着日益增多的法律风险。预见和控制企业的法律风险,必然需要专门的法律人才,公司法律顾问就是为了满足这种需要而产生。然而,法律顾问机构或专业法律顾问并非一定能对公司起到法律风险防范及控制的双重作用。传统上,公司法律顾问的附属地位和辅助作用常使得公司法律顾问缺乏必要的独立性,且只能在咨询建议和事后补救方面发挥作用。为此,必须从公司治理上去探讨公司法律顾问的地位和作用,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防范和化解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一、公司法律顾问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公司治理(corporation governance),旨在通过合理分配公司的权力资源,不断完善公司管理运营与监督控制的权力配置系统,促进其良性运转,以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并最终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组织机构一般大体上可以分为权力机关(股东会、股东大会)、决策机关(董事会)、执行机关(经理)、监督机关(监事会)四类。那么,企业法律顾问应以独立的身份和地位介入哪一机构发挥作用呢?股东(大)会以合议制的方式表达公司投资者的意愿,行使《公司法》赋予的投资者所拥有的决定公司命运的各种权力,其工作方式是定期年会和临时会议,一般不介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这与法律顾问在全面介入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和管理活动、防范和化解公司面临的法律风险、普及法律知识和进行法律宣传教育的基本职责是有着天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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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欢律师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保护边界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一种法定的优先权,体现和遵从了建设工程本身的特殊性以及权利产生权利保护的自然顺位。《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及其位阶、界限、范围等内容进行了较为完善的规定。此后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对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作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但在建设工程实践和司法实践中,基于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在建造过程中的变化,不同的法律主体以及不同的权利在行使过程中仍常出现冲突。如何在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过程中,准确地界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边界和范围仍然是实务中非常突出的一个难点问题,本文将对此进行探讨。一、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制度设计(一)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最高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6号)一、 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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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金寿、张倩菲《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不少用人单位据此认为在入职之日起30日内申报社保就没有任何法律风险,但事实并不如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如果员工在入职30日内发生工伤,而用人单位未来得及购买工伤保险的,那么相关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而倘若已经购买,则绝大部分的工伤待遇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案例:(2019)甘07民终230号】高某为某建筑公司的员工,其在上班第一天便受伤并入院治疗,后被认定为工伤。由于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参加社会保险,高某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如下款项:1.医药费;2.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津贴;3.停工留薪期工资;4.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5.鉴定费;6.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7.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仲裁裁决:1.解除高某与公司的劳动关系;2.公司向高某支付医疗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鉴定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3.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一审、二审均维持了上述裁决。【律师评析】从上述案例及《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可见,用人单位应在用工时即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而在实践操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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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燕律师2019年7月8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一文中的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报名人数超计划实习电脑随机录取、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和使用境外教材等内容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限于篇幅,本文拟对《意见》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可能对实践产生较大影响的六个重要问题进行简要的研读和评述,供读者参考。发展素质教育《意见》将素质教育分为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五大方面,这是国家对于义务教育中素质教育的定位和认识,要求“‘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中将培训机构的素质教育定位为 “培养中小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二者相较,义务教育的任务明显更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缺一不可。就新规则及影响来看:德育层面,《意见》要求“强化对网络游戏、微视频等的价值引领与管控,创造绿色健康网上空间”,切实回应了实践中的未成年人过渡使用网络和手机,部分互联网内容有害未成年成长的问题,这对于在线教育机构进校园、教育类APP、游戏开发及使用的实名认证、在线课程内容、课程的展现形式都可能会有一定影响,也与去年底教育部出台的《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相呼应;智育层面,《意见》要求“加强科学教育和实验教学”,这对于STEAM教育的发展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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