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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赁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况下,合同中关于免租期的条款也随之失效。关于出租方能否主张房屋占有使用费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第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依据该条文,出租方原则上有权主张相应费用,但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各方过错程度、房屋是否具备使用条件等具体因素,实践中裁判结果并不统一,仍有大量不予支持的案例,因此对于此类案件的诉讼风险进行分析是必要的。本文将重点探讨租赁协议签订后,出租方在主协议之外额外给予的免租期内,房屋占有使用费能否主张返还的问题。此类情形下的过错认定往往更为复杂,本文将结合团队近期代理的一起二审改判案例,对相关争议焦点展开分析,以期为出租方处理类似纠纷提供实务参考。一、为何大量案件对免租期占有使用费不予支持?尽管司法解释确定了出租方有权参照合同租金标准要求承租方支付占有使用费,但在具体案件中,仍有大量未获支持的案件。笔者通过检索与梳理,发现未获支持的案件,较为集中地呈现出以下特征:序号特征典型案例判决摘要1出租方存在较大过错(例如对标的权属/处分权/质量瑕疵未尽告知或保证义务) (2021)粤03民终17671号“本案中,C某某作为出租方,根据合同第一条内容,对于涉案租赁标的物的租赁权负有保证义务,C某某未举证证明其对于租赁标的物的权利状态对Z某某进行了充分的告知,应当承担造成合同无效的过错责任”2免租期内房屋客观上不具备使用条件(如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 (2021)京03民终14968号“免租期租金问题。双方约定的免租期内,涉案房屋尚不具备使用条件,结合本案案情,一审法院不予支持L公司有关免租期使用费的请求,并无不当。L公司所提G公司免租期内已实际占有并使用涉案房屋,且租赁合同无效,...
發佈時間: 2026 - 01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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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6日,斗指东南,维为立夏,在这万物繁茂,蓬勃生长的美好时令,卓建第四家分所——广东卓建(重庆)律师事务所在巴渝古城举行盛大开业典礼。重庆市渝北区律工委主任、重庆中柱律师事务所主任程小华,重庆巴南区工商联副主席、重庆航天巴山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杨金权,民建大渡口区委专职副主委徐彤彤,重庆临空招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博,新加坡Watereal and Lands Pte Ltd 董事总经理林汶良,西部文化创意产业集团董事长、巫山重庆商会会长杨登权等各界嘉宾与卓建总所张斌主任、创始合伙人杨林律师、高级合伙人任忠孙律师、单志军律师、金振朝律师、彭湃律师、何美华律师、李国民律师、李兰兰律师,卓建广州分所负责人郑昌斌律师、卓建龙岗分所主任刘江栋律师、卓建西安分所主任周峰律师、卓建重庆分所主任孙伟律师等共同参与了开业仪式。张斌主任首先对重庆市司法局、渝北区司法局、重庆市律师协会及各界对卓建重庆分所筹建过程中给予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随后张斌主任从卓建是一家“综合性合伙制的全国优秀律所”“有特色文化的律所”“一体化运营的律所”“注重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法律服务的律所”“有社会责任感的律所”五个角度向与会嘉宾全面地介绍了卓建。重庆市渝北区律工委主任程小华代表渝北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对卓建重庆分所的开业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希望卓建重庆分所抓住“一带一路建设”等发展机遇,努力拼搏,成为重庆律师...
發佈時間: 2019 - 05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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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6日上午,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朱虹、沈向明、王建军、周春、胡红星及秘书长沈海鸥、副秘书长陈晓菁一行到本所参观交流。本所首席合伙人张斌主任、培训与发展委员会主任彭湃律师、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金振朝律师、一体化运营中心张荣主任热情接待并带领大家参观卓建办公环境,并就“律师业务培训指导及律师学院工作”这一主题进行了座谈交流。座谈会上,张斌主任向大家介绍了卓建所成立至今的发展历程和取得的各方面成绩,重点介绍了本所的文化建设、绩效考核及一体化运营情况。随后,双方围绕业务培训指导及青年律师培养方面展开了交流。张斌主任介绍,卓建成立了专门的业务指导委员会及培训与发展委员会,负责业务指导与培训。业务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全所的专业化建设、负责业务审批、知识管理、专业委员会的建设与指导、利益冲突的审核与协调、业务交流合作管理等工作。培训与发展委员会负责卓建律师学院下的相关培训工作,目前本所常规培训活动有每周四举办的卓建论道、周末举办的青年律师成长之路、公司法特训营等。此外,根据本所三五战略规划的部署今年还举办了“双百十千”专题培训活动。双方在短暂的座谈交流中进行了思维碰撞,到访嘉宾表示此次交流收获颇丰,卓建在文化建设及绩效考核方面的一些做法值得借鉴,希望以后能有更多的沟通与交流。
發佈時間: 2019 - 04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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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6日,这天也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会确定的“世界知识产权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18年深圳法院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由卓建高级合伙人郑雄律师代理深圳未来立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来立体公司”)诉深圳市时代华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华影公司”)的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成功入选2018年深圳法院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参见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dNxwc6KQWRpYgdY7-Noyhg【基本案情】未来立体公司、时代华影公司均为从事3D数字影院系统研发与销售的企业,时代华影公司为“新三板”挂牌公司。2015年8月,时代华影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信息披露”项下的“公司公告”中,刊登一则涉诉《公告》,其中公告“基本案情”表述:未来立体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已经落入时代华影公司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未来立体公司已侵犯了时代华影公司的专利权。但事实上,时代华影公司公告的专利侵权案件仅处于法院审理程序中,法院尚未做出未来立体公司侵犯了其专利权的判决。【代理思路】郑雄律师接受未来立体公司的委托,对时代华影公司的公告行为进行取证,并对其公告行为具体分析,拟定了如下代理思路:一、时代华影公司与未来立体公司为同业竞争关系,符合不正当竞争行为成立的前提条件。二、时代华影公司发布公告时,该披露案件对未来立体公司侵权指控尚...
發佈時間: 2019 - 04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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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税务部门在组建新机构时合理划分反避税工作各环节,建立了以综合业务部门为统筹,分设信息情报、选案与跨境利润监控、调查等专业部门的反避税工作全链条管理模式。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即反避税调查局)承担了反避税执法的重要职能。2019年4月17日,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斌律师及合伙人胡相伟律师一行赴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参加双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签约仪式,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局长孙业锋、副局长肖舒及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本次签约仪式。签约仪式于下午3点在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7楼会议室隆重举行,本次会议由副局长肖舒主持,孙业锋局长和张斌主任在签约仪式上发表了精彩讲话。孙业锋局长指出,自国地税合并,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于去年8月15日新挂牌成立以来,随着反避税业务工作开展的深入,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在税务执法工作中面临越来越多法律上的问题和挑战,亟需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为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的工作保驾护航。孙业锋局长表示深圳市税务局与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历次合作曾取得良好成效,希望卓建律师要在与深圳市税务局第四分局增进沟通和联系基础上,加强对税务工作新形势和新问题的研判,为深圳市税务局第四分局继续提供卓越专业高效的法律顾问服务,确实提升圳市税务局第四分局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张斌主任对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的支持和信任表示感谢...
發佈時間: 2019 - 04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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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振朝律师一、私募基金发展历程及现状(一)发展历程我国的私募基金阳光化起步较晚,起源于2004年,以“投资顾问”的形式开启了阳光化私募基金进程。直到2009年《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由银监会印发,标志着其阳光化和被国家监管机构认可。到了2012年底,全国人大通过新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法》,确立了私募基金的法律地位,由此开启了私募基金飞速发展以及监管合规大跨步。到了2014年初,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确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制度和私募基金备案制度。同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国九条),将“培育私募市场”作为专条列出。2014年6月30日,证监会审议通过《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基金的监管和发展,越来越受到了国家的重视。2016年2月开始,基金业协会陆续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私募行业自律规则,同时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并逐年开始公布私募基金失联名单,行业协会在逐步努力构建一套私募基金行业的自律规则体系,规范私募行业发展,直至今日,相关法规仍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中。(二)现状由此可见,私募基金的壮大是顺应时代的潮流,但私募基金的现状为经历...
發佈時間: 2019 - 03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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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6日上午10:00,广东卓建(龙岗)律师事务所举行“卓建律师学院”授牌暨“卓建法律书房”揭牌仪式活动,卓建总所张斌主任、龙岗区律工委李军强主任、管委会金振朝副主任、一体化运营中心张荣主任、分所建设委员会李兰兰副主任等嘉宾出席了本次揭牌仪式。首先,张斌主任与分所刘江栋主任共同为“卓建法律书房”揭牌,标志着龙岗分所的“学习文化”建设迈出了新的重要一步。随后,刘江栋主任代表龙岗分所向莅临嘉宾致欢迎辞,曹其潜书记向与会嘉宾介绍“卓建律师学院”的学习目标与计划。对此,张斌主任肯定了龙岗分所近三年的发展,认为“卓建法律书房”是提高分所法律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龙岗区律工委李军强主任上台发表了祝贺词,并表示“卓建法律书房”将极大促进龙岗区青年律师的成长,并希望能成为龙岗律师以及企业进行交流的重要场所。最后,张斌主任为龙岗分所授“卓建律师学院”牌,并应邀为分所开启“卓建律师学院”第一讲,详细为龙岗年轻律师们分享卓建发展历程、文化理念以及各项管理制度。张斌主任的讲座内容干货满满,使在场青年律师受益匪浅,本次揭牌仪式获得圆满成功!本次揭牌仪式开启了龙岗分所“学习文化”的新起点,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龙岗分所将继续秉承卓建“学习文化”,提高专业化水平,提升综合素养,努力打造品牌团队,在发展卓建文化的同时,创造新的辉煌。
發佈時間: 2019 - 04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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