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三月,春意渐浓。万物复苏的季节,也正是谋篇布局、向下扎根的好时节。专业建设非一日之功,既需要抬头看路的战略定力,也需要低头耕耘的务实行动。2026年3月11日,卓建律师事务所2026年全国专业(行业)委员会主任会议在国银金融中心大厦顺利召开。卓建律所主任、执委会主任、创始合伙人、党委副书记杨林律师,创始合伙人、党委书记穆银丽律师,创始合伙人、分所与国际发展委员会主任李国民律师,执委会委员、业务与发展委员会主任王志强律师,执委会委员、文化建设委员会主任李泽鑫律师及总分所26个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等通过线上线下形式共同参会,共绘年度工作蓝图。本次会议由卓建业务与发展委员会秘书邓林根律师主持。 Part 1 统筹部署 明确要求 卓建业务与发展委员会主任王志强律师首先向与会人员致以诚挚谢意,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业务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的支持。回顾过去一年,他高度肯定了律所专业(行业)委员会在专业化建设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包括撰写专业文章、贡献重大业绩与案例、开发法律产品与业务指引等方面。每一项成果都凝聚着全体成员的付出。面向充满挑战的2026年,王志强律师明确提出核心战略:以专业化的确定性,从容应对市场变化与法律科技变革带来的不确定性。一方面,将通过加强专业(行业)委员会建设夯实专业根基,推动律师业务转型升级;同时强化层级履职担当,完善过程与结果的考核监督机制,锚定各委员会年度达标目标。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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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市场竞争监管迈入制度化新阶段。该条例以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为核心目标,强调破除市场壁垒、保障各类经营者平等竞争,其适用范围覆盖房地产行业各类经济活动。“工抵房”作为特殊的以物抵债模式,自然被纳入监管框架,需在信息披露、市场准入、交易条件等方面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原则,防范违规风险。司法实践中,各地人民法院已围绕债务履行期限、房屋预售许可、禁止流质(押)条款等事项作出了一系列“工抵房”协议效力的裁判规则。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出台背景下,“工抵房”在实务中仍面临诸多合规挑战,如何平衡债权实现与市场公平竞争、规范交易全流程等问题亟待解决。基于此,本文以《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出台背景为视角,结合司法裁判与行业惯例,深入分析“工抵房”的法律性质与效力认定标准,进而阐释其合规要点,旨在提出兼具合法性与可操作性的实务建议,推动“工抵房”交易在法治轨道上规范开展,助力实现债务清偿、企业发展与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共赢局面。一、“工抵房”的界定“工抵房”即“工程款抵房”的简称,在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当开发商与施工单位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后,若开发商无法通过现金、承兑汇票等方式完整支付工程款,有可能提出以自身已预售或竣工房屋或第三人所有的房屋折抵所欠工程款,双方通常会就此达成以房抵工程款协议(以下简称“工抵房”协议),以此实现以物抵债的目的,盘活资产,清偿债务。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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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内资讯1. 72 款移动应用因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被通报2026年2月3日,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依据《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规,完成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20日的检测工作,通报72款存在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问题的移动应用,问题涵盖隐私政策告知不规范、未经同意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未保障用户信息更正注销权利等 14 类。此外,上期通报的 71 款违规应用复测后仍有 33款存问题,相关分发平台已对其作下架处理。2. 网安标委发布网络数据标签标识技术要求实践指南2026年2月4日,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式发布《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网络数据标签标识技术要求》,为网络数据处理者规范开展数据标签标识工作提供标准化指引。该指南依据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明确了网络数据标签标识的术语定义、属性格式、生成与打标规则等核心内容,区分静态、动态应用场景提出差异化技术要求,同时对验标、日志留存、安全防护作出具体规定。3. 网安标委下达 7 项网络安全国标计划2026年2月4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 7 项网络安全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由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全国网安标委秘书处发布通知,要求各工作组制定推进计划,督促牵头单位落实工作,保障标准质量。此次计划含网络信息安全治理、个人信息数据安全规范等项目,含 6项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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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卓建律师事务所收到央企子公司书面通知,凭借过硬的专业能力与服务品质,成功列入其2026年度合格供应商库。这标志着本所与该大型国有物业服务企业在法律服务领域的战略合作迈入新阶段。本次入库由卓建律所徐林林律师团队牵头组织。作为深耕商事法律、服务央国企的专业律师团队,徐林林律师团队多年来为众多央国企提供合同审查、法律咨询、风险防控、争议解决等全方位法律服务。此次入选,不仅是某央企子公司对我所专业品牌的高度认可,也是对律师团队高效响应、精准服务能力的充分肯定。卓建律所及律师团队将以此次入库为新起点,秉持“专业、严谨、高效”的服务理念,严格恪守中央企业合规要求,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整合所内优质资源,为某央企子公司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定制化的法律服务,助力其防范经营风险、规范治理结构、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徐林林律师 卓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业领域:能源与基础设施、国资监管、建设工程、公司与并购、重大疑难商事争议。马屈玉律师湘潭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专业领域:能源与基础设施、国资监管、公司治理与商事争议解决。来源|马屈玉审核|徐林林、品宣部编辑|卓小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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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是企业存续和发展的命脉。在企业从自我积累到跨越式发展的进程中,融资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然而,融资是一把双刃剑,它在为企业注入动能的同时,也带来了复杂的法律风险。本文立足于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与最新司法判例,首先系统梳理了内源融资、债权融资与股权融资的完整图谱,明确各自的优缺点、适用场景和风险防控策略。一、融资——企业扩张的必修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发展如同逆水行舟。仅靠自有资金的“滚动发展”,往往会被资本充裕的对手远远甩在身后。因此,利用财务杠杆,通过外部融资“借鸡生蛋”,是现代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然而,许多企业主对融资的理解存在误区,往往只关注资金何时到账,却忽视了资金背后的法律契约。一旦融资行为触碰法律红线,或是在签署协议时埋下隐患,轻则导致企业控制权旁落,重则引发刑事责任,导致多年的心血付诸东流。特别是随着新《公司法》的实施,以及近年来司法机关对“逃废债”和非法金融活动的严打,融资的法律环境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本文将为您拨开融资迷雾,探讨如何安全地驾驭这一增长引擎。二、融资方式全图鉴企业的资金来源无外乎两个途径:内部挖潜和外部输血。融资方式主要分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而外源融资又进一步细分为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一)内源融资:挖掘企业的“隐藏矿产”内源融资是指企业将自身现有的资产盘活,通过金融工具变现。它并非简单的动用自有资金,而是利用特定资产进行结构性融资。这种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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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企业面临债务困境成为常态,而庭外重组作为市场化、法治化的企业纾困重要方式,凭借灵活、低成本、高效等优势,成为困境企业摆脱债务危机、实现重生的关键路径。本文结合庭外重组的核心实务内容,为大家全面解读庭外重组这一困境企业拯救机制。一、概念界定庭外重组是陷入债务困境的境内企业,在管理人会员辅导下,与债权人充分、公允协商,达成包含债务清偿、资产处置等内容的重组和解方案,以及为达成方案开展的调查、谈判、表决等相关工作。庭外重组与预重整的区别在于司法介入程度:庭外重组以当事人自主协商为主,法院介入极少;预重整虽在庭外开展,但有法院的指定管理人、备案/登记等司法介入行为,是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的中间衔接程序。二、法律依据1.上位法规与政策:最高法《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均明确要完善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的衔接机制;国家发改委等多部委先后发布文件,鼓励通过庭外重组开展企业债务处置。2.各地法院实践:深圳、北京、南京、重庆、上海等多地中院相继出台破产案件审理指引,明确债务人可通过自主协商开展庭外重组,且庭外重组方案可作为庭内重整计划草案的基础。三、核心价值1. 更高的灵活自主性全程以商事谈判为核心,企业可与债权人自主协商重组方案的各项内容,还可自行指定重组协调人推进相关工作,适配不同企业的个性化债务纾困需求。2. 更低的重组成本庭外重组中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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