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案例 大力弘揚法理道德, 銘心維護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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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了官司去执行,才发现公司账上根本没钱。光盯着公司没用,得往上看一层——股东认缴的出资到位了没有?没到位,能不能拉他们一起还钱?今天讲一个最高法审查的案子((2024)最高法民申4492号)。一、案例分析1、这个案子是怎么回事,某实业公司拒不履行生效裁决确定的义务,债权人某科技公司只好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债权人发现这家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股东的钱却没交齐,于是申请追加黄某、张某、屈某、王某四名股东为被执行人,让他们在没出资的范围内替公司还钱。法院一开始驳回了申请,债权人不服,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一路打到最高法。四名股东也喊冤,拿出出资证明、银行转账明细,说早就把钱交了。可法院一查,问题就出来了。2、股东说"钱交了",法院为什么不信,第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显示,这四名登记股东实缴出资额全是0元;某实业公司2022年度年报也写着,黄某、王某实缴出资是0。第二,股东拿出来的转账记录、交易明细,没有一笔备注"股东投资款"。钱是转了,可转的是不是出资、什么用途,外人从记录上根本看不出来。而《公司法》(2023年修订)第四十九条写得很明白: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本案裁判时适用的原《公司法》第二十八条内容与此一致)。光有转账,不等于出资到位。3、最高法明确:对外公示的信息,才是债权人的信任依据最高法讲得很直白:股东说自己交了钱、或者不用承担出资义务,可公司的公示信息和他们的说法对不上。债权人是看着公示信息才敢跟公司做生意的,这种信赖利益,股东一句"我私下交了钱"对抗不了。更关键的是,那几份出资证明是一审判决之后才开出来的,加上某实业公司未出庭质证,法院没有认可其真实性和证明目的。4、最终结论:股东"已履行出资义务"的主张,没有证据支持。四名股东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發佈時間: 2026 - 09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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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一篇专业分享中(卓建专业 | 律师推动成立业委会的那些体会),我结合实操经验,梳理了深圳小区业委会从无到有、依法筹备设立的流程与行业观察。文章发布后,众多业委会从业者、小区热心业主、基层治理工作人员深度交流,大家普遍反馈:业委会依法成立仅是小区自治的开端,长期规范化履职、规避法律风险、实现长效治理,才是绝大多数小区面临的核心难题。本人作为执业律师,同时完整履职首届小区业委会主任,任期届满后依规推动第二届业委会平稳换届、主动退出连任,全程经历了业委会从搭建架构、落地履职、矛盾调处到换届交接的全流程。不同于普通业主的履职感受,我更多从法律合规、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多方权责平衡维度,积累了大量实务经验。古语有云:治大国如烹小鲜。小区作为基层最小治理单元,治理逻辑高度相通。小区治理牵扯业主、物业、建设单位、街道社区多方主体,权责交错、利益复杂、规则细致,绝非简单的“热心办事”,而是一场依法依规、守度守界、公开透明、廉洁自律的长期专业工作。唯有各方机制到位、权责归位、底线到位,才能实现小区良性共治。本文立足《民法典》物权编、《物业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及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司法裁判案例与一线履职实务,系统总结业委会主任标准化履职规范、高频法律风险、合规操作要点,为各小区业委会履职、换届、自治管理提供专业参考范式。一、法定权责定位:厘清履职...
發佈時間: 2026 - 07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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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许怿滨导读:当人工智能从实验室走进办公、医疗、金融、传媒和日常生活,“AI 是否安全、是否合规”就不再是技术问题,而是一个法律问题。很多人以为管人工智能只有一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这是误解。截至目前,我国并没有一部统一的“人工智能法”,规范人工智能安全的,是一张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伦理文件和技术标准共同织成的“规范网络”。本文以律师视角,按效力层级把这张网络拆解清楚,并对其中与“AI 安全”关系最紧密的条文作通俗讲解,帮助企业、从业者和法律同行快速建立一张“合规地图”。一、先看全局:一张“金字塔”式的规范网络我国规范人工智能安全的法律文件,可以按照法律效力从高到低排成一座金字塔: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效力最高,是整个体系的“地基”;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如《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部门规章(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制定)——是目前 AI 专门监管最密集、最“解渴”的一层;规范性文件、政策与伦理文件——如各类“办法”“指南”“治理框架”“伦理规范”,属于“软法”,但常常通过备案、评估等机制被“硬化”为实际约束;国家标准——技术标准本身不属于法律,但其中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具有强制约束力,推荐性标准(GB/T)则常被监管和司法援引作为“合规标尺”。把握这张网络,要抓住两条主线。第一条主线是“三部基础法律”:《网...
發佈時間: 2026 - 07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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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关联公司对外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债务执行实务中,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困境:债务人公司账上空空如也,实际经营却风生水起;老板手里握着好几家公司,用 A 公司签合同负债,用 B 公司收款走账,美其名曰 “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债权人赢了官司,却发现欠债的公司早成了空壳,财产全转移到了关联公司名下。很多债权人以为,公司是独立法人,各担各的债,只能自认倒霉。但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规则早已明确:关联公司人员、业务、财务高度混同,丧失独立人格的,应当对外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正是认定人格混同的关键证据。一、什么是 “一套人马,两块牌子”?通俗来讲,就是两家或多家公司,表面上是各自独立的法人主体,有不同的名称、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但实际上共用同一套管理团队、同一批员工、同一个办公地址、同一套财务体系,甚至业务范围、客户资源也完全重合。老板这么做的目的,往往是隔离风险:用一家公司对外签约、承担债务,把优质资产和营收放在另一家公司。一旦出事,欠债的公司摆烂破产,另一家公司毫发无损,债权人根本碰不到真实财产。但这种操作并非法外之地。我国《公司法》的核心原则是法人独立人格,但前提是公司真正独立。如果几家公司实际上 “不分你我”,法人独立的基础就不存在了,法律就会 “揭开公司面纱”,让关联公司共同还债。二、最高法典型案例:两家公司混同,连带清偿债务最高人民法院(201...
發佈時間: 2026 - 07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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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是自然人依法预先处分个人财产及其他事务,并于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其受益主体不限于法定继承人,亦可为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至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了六种合法遗嘱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与公证遗嘱。各类遗嘱均具备严格的法定形式要件,当事人不得自行创设遗嘱订立形式。现实生活中,许多当事人未咨询专业律师,仅凭个人理解订立遗嘱,因存在形式瑕疵被依法认定无效的情形屡见不鲜,最终导致被继承人遗愿落空,进而引发继承人之间的继承争议。本文将详细解释各类遗嘱的法定规范与操作标准,并作出对应的风险提示与防范建议。 一、遗嘱形式法定:六种类型及其要件遗嘱类型形式要求见证人要求是否须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手写遗嘱内容并签名无是代书遗嘱由一名见证人代为手写遗嘱内容,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共同签名有,两名及以上是打印遗嘱遗嘱内容打印出来后,遗嘱人和见证人在每一页上签名有,两名及以上是录音录像遗嘱通过录音录像形式记录遗嘱,同时需表明遗嘱人和见证人的身份有,两名及以上是口头遗嘱仅限危急情形下口述遗嘱,危急消除后能另立遗嘱的,口头遗嘱失效有,两名及以上否公证遗嘱经公证机构依法办理无由公证文书载明 二、见证人资格见证人的意义在于监督遗嘱订立全程,证明遗嘱内容系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常见的形式瑕疵...
發佈時間: 2026 - 07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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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诉讼实务中,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形日益普遍。然而,许多当事人存在一个误区:只要以第三人身份参加了诉讼,就当然享有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权利。事实果真如此吗?本文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的权威答疑与典型案例,以及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等广东地区法院的实务概况,对行政诉讼第三人上诉权的边界进行梳理,以期为实务操作提供参考。一、法律规定:上诉权是"附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条进一步规定:"人民法院判决其承担义务或者减损其权益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或者申请再审。"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行政诉讼第三人的上诉权并非当然享有,而是附条件的——只有在法院判决其承担义务或减损其权益的情形下,第三人才有权提起上诉。这一制度设计与民事诉讼存在明显差异,体现了行政诉讼特有的立法考量。二、最高人民法院:未设定义务或减损权益的第三人一般无权上诉(一)最高院行政审判讲堂第十一期答疑意见(2025年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讲堂第十一期针对一个典型的实务问题作出了明确答疑:问题:在起诉行政拘留决定的案件中,侵害人为原告,受害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未...
發佈時間: 2026 - 07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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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问了前Open AI能研究员Daniel Kokotajlo一个问题:假设这里有一个按钮,按下去,全世界正在训练前沿人工智能模型的数据中心将被永久关停。你按吗?他的回答是:"我本来打算直接按下去的,直到你说要永久关停。如果只是某种暂时的关闭,我绝对会毫不犹豫地按下那个按钮。"最终他说:我不会按,但我对此非常纠结。这看上去是一道哲学题。但在律师眼里,它是一连串标准的法律问题:按钮由谁持有?在什么条件下才能按?按下之后谁来担责?以及最要命的一问——真到那一天,按钮还按得动吗? 一有必要提及《AI 2027》,它并不是一本书,而是非营利机构人工智能 Futures Project于2025年4月发布的一份"情景推演"(scenario)。作者Kokotajlo原是Open AI的预测研究员,职责就是推演未来几年会发生什么。他2024年离职,拒签离职文件中的不贬损条款,因而险些失去约200万美元股权——那大约是他当时净资产的八成。理由很朴素:"钱很好,但钱不是唯一的东西。" 推演的主线是:人工智能一旦能够自动化人工智能研发本身,进步速度将脱离人类节奏,随后分岔为"竞速"与"减速"两种结局。在最新访谈中,他把超级智能到来的中位估计放在2029年,甚至可能提前到2028年。对律师而言,这...
發佈時間: 2026 - 07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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