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案例 大力弘揚法理道德, 銘心維護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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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新能源发电项目具有用地规模大、地类构成复杂的显著特征,光伏阵列、风机基础平台、升压站、集电线路等设施常跨耕地、林地、草地、海域等多类地块,极易触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法律禁区。相较于一般工业项目,新能源项目用地合规问题的暴露,不仅会造成审批延误,更可能直接引发项目停工、整体搬迁,甚至触发行政问责与刑事法律风险。内蒙古某风电项目在与地方政府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取得项目核准后进场施工,因项目 12000 亩用地中有 8600 亩位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自然资源部门紧急叫停,最终被迫异地重建,前期勘察、设计、设备预付款等投入全部形成沉没成本,直接经济损失超 2.3 亿元;江苏某光伏项目业主与村委会签订的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因未履行民主议定程序,且部分地块属林地未取得林业许可,被法院认定无效,业主不仅需返还土地,还需承担高额土地复垦费用。上述案例的核心共性在于,项目用地风险在开发早期未被充分识别,土地尽职调查流于形式,直至监管部门介入,已无合规补救的回旋余地。本文旨在通过全流程实务解析,将新能源项目用地的隐性风险显性化,以法律框架为基础锁定合规实施路径,为项目开发提供实操指引。二、土地合规的法律框架与适用逻辑新能源项目用地合规的复杂性,源于其同时受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生态环境保护、农林资源管理、海域使用管理等多重法律政策规制,单一法条无法覆盖全部合规风险,需精准把握各类规则的适用逻辑与衔接关系。(一)永久基本农田与生态保护红线的刚性约束《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明确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绝对性,不仅新建项目严禁占用,已获批项目若用地被划入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范围,也可能面临清退。《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进一步将永久基本农田避让列为项目选址的前置义务,要求项目用地方案在概念设计阶段,即通过空间叠加分析完成禁区排除。生态保护红线依托中央生态...
發佈時間: 2026 - 03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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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建律师代理“歌力思”专利侵权案成功无效原告专利近日,卓建所郑雄律师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的第32091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该决定书宣告201530024253.8号外观设计专利权全部无效。2016年9月19日,原告深圳市松记纽扣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记纽扣公司”)以深圳歌力思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力思公司”)和深圳市金光华商业有限公司侵犯以上外观设计专利权为由,起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16)粤03民初2324号】。歌力思公司委托卓建所郑雄律师代理此案,在代理过程中郑雄律师以涉案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条第4款对外观设计的定义和第33条对外观设计修改超范围的规定为由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并陈述两点意见:第一是涉案专利组件2的图片与组合使用状态图的设计不一致,涉案专利的视图存在矛盾,保护范围不能清楚界定,不能在工业上应用;第二是涉案专利组合使用状态图是在专利申请日之后补交的,该视图中出现不同于原申请文件的设计,且不能依据其在申请日提交的视图唯一确定,故该补充提交的视图超出了申请日提交视图所表示的范围。经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采纳了郑雄律师的意见,认为如果授权公告时的外观设计专利与原始申请文件中表示的相应外观设计相比,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两者不属于相同的设计,则该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33条的规定,故宣告涉案专利全部无效。郑雄律师专...
發佈時間: 2017 - 07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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