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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 2022年5月17日,申某斌与卢某波签订《二手车交易合同》,约定卢某波将其所有的灰色江淮车以31000元价格转让给申某斌;当日申某斌通过手机银行付清全款,卢某波交付车辆,申某斌实际占有该车。2022年6月21日,龚某民、李某林因与卢某波、刘某玲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向建始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年6月27日,龚某民、李某林申请诉讼保全,建始县法院作出(2022)鄂2822民初178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卢某波名下的案涉江淮牌小型普通客车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二年)。2022年8月10日,建始县法院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作出(2022)鄂2822民初1783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卢某波、刘某玲支付龚某民、李某林购房款128800元及违约金。因卢某波、刘某玲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龚某民、李某林于2022年11月9日申请强制执行。2023年2月27日,申某斌对案涉车辆的查封行为提出执行异议;建始县法院受理后审查,作出(2023)鄂2822执异1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解除对卢某波名下案涉江淮牌小型普通客车的查封。二、裁判要旨 建始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生效民事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具有强制执行力,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的,法院可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但本案中,案涉车辆虽登记于被执行人卢某波名下,然卢某波已于2022年5月17日(申请执行人提起民事诉讼前)将车辆转让给申某斌,且双方已全面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申某斌支付全部购车款并实际占有车辆。结合现有证据,申某斌受让车辆的行为无“非善意”“虚假交易”情形,其系案涉车辆的实际权利人。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
發佈時間: 2026 - 03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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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 2022年5月17日,申某斌与卢某波签订《二手车交易合同》,约定卢某波将其所有的灰色江淮车以31000元价格转让给申某斌;当日申某斌通过手机银行付清全款,卢某波交付车辆,申某斌实际占有该车。2022年6月21日,龚某民、李某林因与卢某波、刘某玲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向建始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年6月27日,龚某民、李某林申请诉讼保全,建始县法院作出(2022)鄂2822民初178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卢某波名下的案涉江淮牌小型普通客车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二年)。2022年8月10日,建始县法院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作出(2022)鄂2822民初1783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卢某波、刘某玲支付龚某民、李某林购房款128800元及违约金。因卢某波、刘某玲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龚某民、李某林于2022年11月9日申请强制执行。2023年2月27日,申某斌对案涉车辆的查封行为提出执行异议;建始县法院受理后审查,作出(2023)鄂2822执异1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解除对卢某波名下案涉江淮牌小型普通客车的查封。二、裁判要旨 建始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生效民事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具有强制执行力,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的,法院可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但本案中,案涉车辆虽登记于被执行人卢某波名下,然卢某波已于2022年5...
發佈時間: 2026 - 03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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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谋划发展,保障2026年度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2026年3月24日,卓建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法律事务部(下称“婚家传承部”或“本部”)与卓建(全国)家族财富传承法律专业委员会(下称“财富传承委”或“本委”)联合召开了2026年工作任务部署会议。财富传承委主任周薇律师、婚家传承部主任/财富传承委副主任高超律师、财富传承委副主任刘姝律师出席会议,律所监事徐凯律师受邀参会,总、分所同仁齐聚,共话发展、共商未来。第一阶段的会议聚焦在婚家传承部上年度工作复盘与本年度目标任务部署及动员。高超主任通报了本部2025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对部门业绩突出、业务增长显著的成员予以公开表扬与鼓励,肯定大家在婚姻家事、家族财富传承法律服务领域的深耕与付出。为助力全体成员更好达成2026年的业绩目标,高超主任结合自身实务经验与行业趋势,展开经验分享,明确新年度业务拓展、客户服务、专业深耕的重点方向,并提醒大家聚焦提升服务质效、强化专业协同、增强客户认同感。在随后的头脑风暴环节,全体成员围绕业绩创收难点、业务拓展瓶颈等话题深入交流,提出问题、分享思路、探讨改进路径,凝聚攻坚克难、协同奋进的共识。会议第二阶段围绕财富传承委工作展开。周薇主任通报了本委2025年度工作成果与考核情况,总结了过往工作的亮点与不足,就律所今年考核指标的落实和本委工作计划的推进,进行目标任务分解,提出要求,进行部署。为保障各项工作任务...
發佈時間: 2026 - 03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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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委员会成员履职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委员会在推动协会建设、促进广东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建设中的作用,近期,广东省律师协会根据《广东省律师协会委员会委员评优办法》,组织各委员会依规评选出优秀委员并公布获选名单。其中,卓建律师事务所多位律师成功入选。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金振朝律师(委员)广东省律协银行与金融法律专业委员会专业领域:融资担保、银行金融、融资租赁、保险、公司治理、股权、商业保理、法律顾问等李兰兰律师(主任)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专业领域: 数据合规、数据治理设计、数据资产管理尹秀钟律师(委员)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专业领域: 中日韩法律顾问、跨境投资并购、海外合规运营及争议解决许怿滨律师(副主任)物业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专业领域:物业管理、房地产、法律顾问此次获奖是省律协对卓建律师工作能力与法律素养的认可,体现了省律协对卓建律所参与律师行业服务管理工作的认可与厚望。未来,卓建律师事务所将持续提升律师队伍的业务素质与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鼓励更多律师投身行业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法律服务行业贡献卓建力量。来 源|品宣部审核|执行委员会编辑|卓小豸
發佈時間: 2026 - 03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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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李兰兰律师团队,成功中标深圳市龙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数据要素流通全流程合规法律服务项目。本次中标,是龙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对李兰兰律师团队在数据合规、政务数据治理领域专业能力、行业经验与服务能力的高度认可,也标志着团队在政务数据合规、公共数据运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服务领域再添重要标杆案例。 本次项目聚焦数据要素流通全流程合规,全方位提供数据合规体系搭建、数据开发利用场景合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合规、数据合规培训、制度规范起草与完善等一站式法律服务,精准匹配政务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合规需求。未来,李兰兰律师团队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实践经验,以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的法律服务,助力深圳市龙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构建安全、规范、高效的数据要素流通合规体系,为龙华区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数字政府建设与数字经济发展贡献专业法治力量!深圳市龙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作为区域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的主管部门,肩负着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规范公共数据运营、保障数据安全流通的重要职责。本次采购数据要素流通全流程合规法律服务,旨在进一步完善数据治理体系、筑牢数据安全合规防线,为龙华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李兰兰律师卓建律所高级合伙人 专业领域:数据合规、数据治理设计、数据资产管理。魏安迪律师专业领域:数据合规、隐私保护、企业合规。来源:魏安迪审...
發佈時間: 2026 - 03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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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3 月 20 日下午,由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主办、卓建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深圳市消委会第七届律师团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卓建法律博物馆顺利举行。卓建法律博物馆作为深圳市消委会消费教育家园,卓建法律博物馆以专业阵地与法治文化底蕴,为本次会议提供全方位支持,助力深圳消费维权法治建设再启新程。 会议伊始,全体参会人员一同走进卓建法律博物馆,沿着法治文化脉络,全方位感受法治传承,让每一位参会者在参观中,深刻理解法治守护民生的深层意义,坚定以专业力量护航消费者权益的初心使命。卓建法律博物馆与市消协会共建消费教育家园,长期承担法治宣传、消费教育、公益普法等功能,为深圳消费维权事业提供法律、文化与阵地支撑。下一步,卓建法律博物馆将持续发挥平台作用,常态化开展消费教育与法治文化主题活动,以沉浸式普法体验增强市民维权意识,以专业阵地赋能深圳放心消费环境建设。 参观结束后,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第七届律师团举办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并颁发了证书。 (公布会议负责人名单并颁发聘书)作为本次会议的承办单位,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委会委员、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公司法律事务部副主任胡相伟全程深度参与本次会议,以专业力量助力会议高效举办。这不仅是行业和主管部门对卓建专业能力、影响力的充分肯定,更彰显了卓建所在消费维权、法治宣传领域的积极作用,致力于用专业法律服务为市民消费保驾护航。 未来,卓建律师事务所...
發佈時間: 2026 - 03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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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卓建律所合伙人陈曦尧律师亲办了Z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方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该案最终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做出不起诉决定。在税务监管日趋严格的当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企业经营中的高频高危风险,这起亲办案例的不起诉逻辑,不仅能为企业厘清虚开罪的核心认定标准,更能提炼出可落地的财税合规实操建议,帮助企业筑牢经营的“税务安全线”。一、核心争议:449万发票涉案,侦查认定存在多重关键瑕疵2022年9月,广东省D市公安局依据线索,对当事人——Z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方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立案调查。侦查机关认定,2020年11月至2021年10月期间,方某为抵税需求,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通过中间人刘某让M建材公司开具42张建材增值税专用发票,税价合计449万余元,税额51万余元,且通过邮寄方式获取抵扣账单。陈曦尧律师在案件介入后发现,侦查机关的指控存在事实认定不清、证据链断裂、核心判定逻辑片面等多重关键瑕疵,这也成为本案的核心争议点:1.不真实交易认定过于武断:Z公司与M公司留存有完整的四流单证(《材料购销合同》《送货单》《银行回单》《发票》),送货单有送货人签字并加盖对方公章,但侦查机关未对交易真实性进行实质侦查,直接推定无真实交易;2.资金性质判定存在片面性:侦查机关仅以方某与中间人刘某存在资金往来,就直接认定该款项为“虚开回流款”,进而推定交易不真实,未对资金性质...
發佈時間: 2026 - 03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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