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前转移财产,也能构成拒执罪!很多当事人存在误区:认为只有法院判决生效后,转移财产才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决审理阶段、起诉前转移财产属于“合法避债”。实则不然,最高法典型案例明确:裁判生效前转移财产,若行为状态持续至执行阶段、情节严重,同样构成拒执罪。一、最高法院颁布经典典型案例:裁判前转移财产,终被认定拒执罪杨某荣、颜某英夫妇因民事纠纷面临诉讼,为规避后续债务履行,二人在民事裁判生效前,串通姜某富,通过虚构债务、隐匿、处置自有财产的方式转移资产,导致名下无足额财产可供偿债。该案民事判决生效后,杨某荣、颜某英未履行生效裁判义务,且前期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状态持续未消除,致使法院生效判决彻底无法执行。一审法院曾对三人以其他罪名定罪,二审法院予以纠正,最终终审判决:杨某荣、颜某英、姜某富均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及缓刑刑罚。二、核心裁判要旨拒执罪的规制核心是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不作为行为,并非仅约束裁判生效后的新增行为。即便财产转移、隐匿行为发生在诉讼前、裁判生效前,只要该违法行为持续至裁判生效、进入执行阶段,导致法院无法有效执行,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即符合拒执罪构成要件,应当依法定罪处罚。三、对应法律条款依据1.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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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规背景:《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的出台与核心规则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深,叠加延迟退休政策稳步推进,超龄劳动者持续就业已成普遍现象。目前,全国超法定退休年龄仍在岗的劳动者达数千万人,遍布技术返聘、物业保洁、安保后勤、农林务工、车间辅助等多个领域。这一群体主要分两类:一类是已办退休、按月领养老金的返聘人员,多为企业急需的技术骨干或熟练技工;另一类是超龄未缴满社保、未享养老待遇的农民工,是基层体力用工的重要力量。在《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出台前,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主要规制适龄劳动关系,超龄用工缺乏统一明确规范。最高法旧司法解释仅笼统规定“已享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用工按劳务关系处理”,但超龄未参保、无养老金劳动者的用工定性无全国统一标准,导致各地裁判口径分歧——部分地区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要求企业承担全额社保、经济补偿;部分地区划分为劳务关系,企业仅需按合同履约,用工单位权责始终模糊。同时,实务中用工乱象突出:一些企业为压成本,与超龄人员签条款模糊的劳务合同,随意压薪、规避工伤保障;超龄劳动者发生工亡、职业病后,常面临工伤认定难、维权举证难、赔付无依据的困境;劳动监察部门因无明确执法依据,难介入薪酬拖欠、安全防护缺失等纠纷,超龄群体权益长期处于法律灰色地带。在此背景下,《暂行规定》作为首部专门聚焦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部门规章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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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为什么“对赌协议”被纳入国家级专项监管?2026年6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办函〔2026〕54号顶层私募监管文件。相较于以往证监会、中基协层面的自律规则,本次文件层级极高,也是国务院首次在正式文件中,专门点名“私募基金对赌协议”,并明确提出两大核心监管导向:第一,严格禁止私募基金违规从事借贷、“名股实债”等行为;第二,将出台规范私募基金对赌协议的专项制度安排。行业普遍解读:监管并非否定对赌这一市场化估值调整工具,而是整治当前私募行业最突出的乱象——大量股权投资,通过结构化对赌条款,变相沦为影子信贷、刚性兑付、短期高利放贷工具。目前,针对对赌协议的细则尚未正式发布。但司法裁判规则、历年监管处罚、中基协前置指引、金融法院典型判例已形成完整、闭环的“信号链”。基于公开可查的权威依据,我们可以适当推演未来专项规则的落地形态。二、现行规则的“结构性裂缝”:也是本次新规要解决的核心痛点想要看懂新规,首先要看懂旧体系“管得住什么、管不住什么”。当前私募对赌监管,存在司法、监管、自律三套规则不完全对齐的结构性漏洞,这正是本次国办54号文要补的制度短板。2.1 九民纪要搭建了基础裁判框架,但留白过多2019年《九民纪要》第5条,是目前对赌纠纷最高裁判准则,其核心逻辑清晰、区分主体审查:1. 与股东/实控人对赌:原则有效、尊重意思自治司法以往极少审查条款合理性、利率高低、触发条件是否严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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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0日下午,由卓建团委、人工智能法治委、数字经济委共同举办的聚焦“AI重塑法律服务”为主题的深度沙龙活动在卓建总所沙龙区成功举办。本次活动围绕AI应用、法律服务产品化、个人IP打造及数据合规等前沿议题展开,吸引了众多卓建同仁参与。活动全程由人工智能法治委副主任付宇恒律师主持,通过嘉宾进行主题分享与实战经验拆解,为与会者搭建了洞察行业趋势、共谋创新发展的专业平台。沙龙主要由六位嘉宾进行主题分享以及会后提问、讨论组成。首先,卓建总所方冬律师带来《让AI“老老实实”写一份起诉状——从一个Skill看律师工作的工程化》的主题分享。强调了AI生成起诉状的相关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并且详细拆解了如何通过AI优化工作流与文档管理。从客户入口的材料处理到正式交付服务,AI技术的嵌入不仅大幅提升了律师的工作效率,更通过知识库和业务编排应用,实现了法律服务链条的标准化与高效化。得理法搜产品及业务总监周剑平分享的主题为《法律人养虾技巧:workbuddy一键生成类案检索报告/视频内容》,他主要分享律师如何使用workbuddy来生成自己的类案检索报告或者相关视频内容,并指明后续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语音指令实现上述报告或内容,帮助律师快速制作IP视频等,提高效率。卓建成都分所郗浚颖律师分享的主题是《法律AI的下一步:从工具应用到法律服务重构》。郗浚颖律师首先提出问题引发大家思考——AI是否真正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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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0日,卓建律师事务所全国专业(行业领域)委员会之人工智能法律治理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工智能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总所泰和厅隆重召开。卓建所主任、执委会主任、创始合伙人杨林律师,创始合伙人、党委书记穆银丽律师,执委会委员、业务发展委员会主任王志强律师,合伙人、监事徐凯律师,以及人工智能委主任、副主任、委员、干事共计近30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人工智能委的设立,旨在顺应人工智能技术迅猛发展的时代趋势,聚焦人工智能领域的法律治理问题,推动律所在新兴交叉学科领域的专业布局,打造具有前瞻性和实践影响力的人工智能法律服务品牌。杨林主任在致辞中指出,人工智能正深刻改变社会生产与生活方式,相关法律治理需求日益迫切。他强调,人工智能委要紧扣实践前沿,深入研究算法治理、数据合规、人工智能责任认定等关键议题,推动专业成果落地转化,真正服务于行业发展与法治建设。穆银丽书记对成都分所在人工智能委筹备过程中所做的大量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她表示,人工智能法律服务是律所创新发展的重要方向,希望人工智能委发挥总分所协同优势,勇于探索,积极作为,为行业提供高质量的智力支持。业务与发展委员会主任王志强律师对成都分所牵头成立卓建第27个专业委员会表示祝贺。他指出,卓建总所已有可落地应用的人工智能法律产品,人工智能委应加强总分所之间的经验交流与资源共享,敢于构想、善于行动,推动形成有影响力的实务成果。会上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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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至6月,由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冠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主办的首届"卓建杯"法学班级辩论赛顺利举办。34支班级队伍历经五轮角逐,最终法2505班代表队夺冠,法2514班获亚军,反方三辩包悠然获评最佳辩手。01赛程·以辩立序赛事以辩论为载体,将五育并举融入赛程设计:从考勤管理与自律修养的德育之辩,到宿舍文明与美育素养的审美探讨,再到半决赛“打卡还是兴趣驱动”的体育议题,层层递进,辩手们引经据典,从多角度展开深度交流,展现出法学生敏锐的观察力与出色的逻辑论证能力。02决赛·正面交锋6月4日晚,决赛在文湛楼108报告厅举行。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李司铎致辞,卓建所1997级校友、高级合伙人唐稳律师作为嘉宾发言,结合执业经历勉励学子以思辨促学习、以实践长才干。卓建所2002级校友、高级合伙人何美华律师担任实务评委,赛后从法律行业AI应用实战出发进行点评,鼓励学生拥抱数字时代变化。6月4日下午的校友分享交流会上,何美华律师(2002级校友)、王玮律师(2003级校友)、罗超律师(2008级校友)还与在校学子面对面,就人工智能赋能法律行业、AI工具的应用、职业路径选择与方向规划、法学生入行与长期成长建议等话题进行了深入分享与交流,整场交流会持续2个多小时,深受师弟师妹们好评。03冠名·不止于此近年来,卓建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合作不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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