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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2024年1月1日,财政部《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数据资产正式从“表外资源”进入“表内资产”的制度化新阶段。而数据产权“三权分置”制度源于2022年1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提出的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2025年3月29日,国家数据局在《数据领域常用名词解释(第二批)》中首次将数据产权界定为包括数据持有权、数据使用权、数据经营权等。2026年4月,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发布《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登记指引》),若《登记指引》正式文本内容与征求意见稿没有重大出入,预计该指引正式出台后,将以数据持有权、数据使用权、数据经营权“三权分置”为核心,构建全国统一、全国互认的数据产权登记体系,为数据资产入表提供了法定权利凭证与合规审查依据,正式形成“数据产权登记—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要素流通”的制度闭环。数据产权登记制度的推出,显著缓解了企业在数据资产入表过程中长期存在的确权难、举证难、合规认定难等痛点,但并未完全消除各类风险。数据本身具有非实体性、可复制性、权属复杂性、价值易变性等特征,加之《登记指引》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登记效力、审查尺度、权利边界、有效期衔接、跨部门采信规则等尚未完全明确,企业在同步推进数据产权登记与数据资产入表的过程中,仍可能面临确权瑕疵、登记困难、估值失当、披露违规、交易风险等多重叠加问题。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导致资产确认不当、报表信息失真,还可能引发监管处罚、投资者索赔、民事赔偿甚至刑事责任。本文立足《登记指引》规则框架,系统梳理数据产权登记背景下数据资产入表的政策环境与实践现状,重点剖析数据资产入表全流程中存在的合规风险,并提出体系化、可操作的应对...
發佈時間: 2026 - 04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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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2024年1月1日,财政部《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数据资产正式从“表外资源”进入“表内资产”的制度化新阶段。而数据产权“三权分置”制度源于2022年1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提出的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2025年3月29日,国家数据局在《数据领域常用名词解释(第二批)》中首次将数据产权界定为包括数据持有权、数据使用权、数据经营权等。2026年4月,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发布《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登记指引》),若《登记指引》正式文本内容与征求意见稿没有重大出入,预计该指引正式出台后,将以数据持有权、数据使用权、数据经营权“三权分置”为核心,构建全国统一、全国互认的数据产权登记体系,为数据资产入表提供了法定权利凭证与合规审查依据,正式形成“数据产权登记—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要素流通”的制度闭环。数据产权登记制度的推出,显著缓解了企业在数据资产入表过程中长期存在的确权难、举证难、合规认定难等痛点,但并未完全消除各类风险。数据本身具有非实体性、可复制性、权属复杂性、价值易变性等特征,加之《登记指引》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登记效力、审查尺度、权利边界、有效期衔接、跨部门采信规则等尚未...
發佈時間: 2026 - 04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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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从沉睡条款到高悬利剑的蜕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最新工作数据,2025年全国法院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以下简称拒执罪)的被告人数达到了4461人,创下历史新高。这个曾经在实务中常常“备而不用”的沉睡条款,在两高最新司法解释和高压执行态势的催化下,已经真正蜕变为执行律师手中极具杀伤力的核威慑武器。但在一线办案中,很多律师依然面临公安立案门槛高、自诉胜诉率低的双重窘境。究其根源,往往是对最新法律武器的使用说明书没有研读透彻。本文将跳出教条式的法条罗列,结合最新真实判例,从实操角度为大家拆解拒执罪的实战应用逻辑。一、 厘清法律准星:量刑框架与最新司法解释的精准定位在展开实战前,我们必须先纠正一个常见的专业硬伤。有不少观点认为,是2024年底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13号)设立了拒执罪的两档量刑标准。这实际上是一种误读。早在《刑法修正案(九)》中,立法机关就已经对《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进行了修改,将拒执罪明确划分为两档量刑:“情节严重”(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与“情节特别严重”(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并增设了单位犯罪条款。法释〔2024〕13号司法解释的核心价值,并不在于创设量刑区间,而在于为这两档量刑区间提供了极其详尽的实战判定标准。例如,该解释第三条明确列举了十种“情节...
發佈時間: 2026 - 04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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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本周六)15:00,一场干货满满的公益普法直播即将开启。本期直播主题为 帮信罪“魔爪”伸向生活,你身边隐藏多少“陷阱”,如何防范应对?将在深圳广电新闻频率FM89.8与卓建律师事务所视频号同步播出。直播邀请卓建律所李新建、卓树仪律师深度剖析,揭秘其诞生猖獗内幕,解析高发行为,传授应对招数,速来锁定!时间:2026年4月18日(周六)15:00-16:30直播平台:卓建律师事务所视频号深圳广播电台新闻频率FM89.8(扫码预约观看直播)卓建法律聊吧在公益普法的征程中,卓建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持专业与责任,持续探索创新路径,积极投身于公共法律服务事业。2025年,卓建律所与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新闻频率达成深度战略合作。在这一合作框架下,卓建律所的专业法律团队与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的权威媒体联袂推出「卓建法律聊吧」大型普法直播栏目,每周六下午3点准时在深圳广电新闻频率FM 89.8及卓建律所视频号同步播出,旨在向公众传递专业、实用的法律知识,让法律更加贴近日常生活。来源 | 品宣部审核 | 执行委员会编辑 | 卓小豸
發佈時間: 2026 - 04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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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度研判跨境电商行业新动态和新趋势,精准定位跨境卖家痛点,卓建律师事务所跨境电商法律研究中心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跨境电商行业最新动态交流会。中心研究员齐聚一堂,围绕跨境电商行业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合规要点、监管新政及行业实践展开交流。 会上,首先由跨境电商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肖燕律师围绕以下问题进行了最新动态分享:涉税新规国家层面的执行落地政策并未出台;行业形成业务架构潜规则:四大业务架构;行业开始关注香港公司穿透、转移定价问题;行业开始关注个人店铺补税问题;税局关注恶意拆分问题;9810 和 9710海关查验率提高;跨境大卖千岸科技北交所过会。随后,研究中心各研究员针对上述问题并结合近期实务中经办的跨境电商行业相关案例(含海关监管、税务合规、主体穿透、股东纠纷、货代纠纷、跨境物流税务等)展开深入交流。本次交流会是跨境电商法律研究中心常态化行业研判的重要环节,通过对行业最新动态的集中梳理与专业研讨,进一步强化了研究中心成员对跨境电商行业监管脉搏的精准把握,提升卓建律师服务跨境电商企业的专业能力。未来,卓建律师事务所跨境电商法律研究中心将持续深耕跨境电商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以常态化行业交流、专业化成果输出为重点,定期开展行业动态研讨、专业内容授课,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覆盖行业合规、危机应对、争议解决、海关通关、公司治理、资本运作等各个方面的法律支持,助力...
發佈時間: 2026 - 04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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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外第三人能否请求法院确认他人之间的合同无效,是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争议的问题。这一问题的核心在于如何平衡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保护交易安全功能与第三人合法权益救济需求之间的张力。本文以《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关于恶意串通的规定为中心,系统分析第三人确认合同无效之诉的理论基础、构成要件与法律后果。通过梳理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及各级法院典型判例,本文认为,第三人提起确认合同无效之诉的关键在于其与涉案合同是否存在“法律上的直接利害关系”。在合同因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而被认定无效的情况下,法律后果应遵循《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适用财产返还而非直接向第三人给付。本文提出,应在坚持程序审查与实体审查相区分的基础上,构建第三人确认合同无效之诉的认定标准,既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又防止诉权的滥用和对交易秩序的不当干预。一、问题的提出合同相对性原则是合同法体系的基石,其基本含义是合同仅在缔约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第三人原则上不得介入合同关系。然而,当合同当事人以恶意串通等方式损害合同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时,该第三人能否突破合同相对性的藩篱,请求法院确认他人之间的合同无效?这一问题在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分歧。笔者在经办一起案件时,遇到客户为实现己方在后签订合同的正常履行之目的,欲解除合同相对方与他方签订在前的合同对己方合同的威胁,故试图以确认签订在前合同无效的方式保障己方合同履行利益。对于签...
發佈時間: 2026 - 04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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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卓建律师事务所成功收到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中标通知书并签署合作协议。由卓建所高级合伙人钟燕军律师、资深律师苏雪石律师共同带领的君石团队,与卓建所党委书记、创始合伙人穆银丽律师领衔的纵横团队,在多家竞争律所中脱颖而出,成功中标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年度法律顾问项目。本次卓建律师事务所能够从众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成功获选为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提供年度法律顾问服务,代表了卓建律师团队政府服务经验与服务响应速度的高度认可,更标志着卓建律所在行政事业单位法律服务领域的竞争力再获肯定。两大团队将全力配合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的各项工作,为其依法决策、规范执法、风险防控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此次卓建律所君石团队、纵横团队联袂中标,既是卓建团队协同服务模式的又一次成功实践,也是卓建在“行政合规+劳动用工”法律服务交叉领域的重要突破:一方面,君石团队的人力资源法律实务专长与纵横团队的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经验、行政合规专长形成合力,能够覆盖该局从日常咨询到风险防控再到争议解决的全需求;另一方面,也印证了卓建在细分行业法律服务中的深耕能力,为后续服务更多行政机关积累了宝贵经验。未来,卓建律所将持续发挥团队的协同优势,以“专业、高效、务实”的法律服务,助力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优化治理体系、筑牢合规防线,成为其长远发展的“法律战略伙伴”,共同为区域治理现代化与社...
發佈時間: 2026 - 04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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