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案例 大力弘揚法理道德, 銘心維護公平正義

资讯文章

News

循定律,启新篇——2023新年寄语

日期: 2023-01-02
瀏覽次數: 166

循定律 启新篇

——2023新年寄语


尊敬的朋友们、卓建家人们:

 2023序页已翻,新年伊始,我谨代表卓建律师事务所,向一直以来关心帮助支持鼓励卓建的各位朋友、合作伙伴和广大客户,还有凝心聚力、可亲可爱的卓建家人们,致以最衷心的感谢和最诚挚的祝愿。

过去的三年,全体卓建人团结一心、众志成城、艰苦奋斗、逆势求进,卓建实现了稳健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此,向大家献上崇高的敬意。

新的一年,疫情防控进入新的阶段,经济社会展现出新的气象,我们已经走过了最艰难困苦的路段,我们应当满怀信心,燃点希望,踏上新的征程。

新的一年,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围绕“全员共治,协同共生”的战略框架,把握站位,恪守规则,遵循定律,持续推进“专业化、一体化、国际化”,坚定不移服务好客户,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为法治建设贡献卓建力量。

新的一年,也是卓建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应当继续守正创新,接续奋斗,进一步增强凝聚,促进融合,狠抓流程演进,实现组织的有效提升,迸发出更强的战斗力,创造更大的价值,做出更多的贡献。

青春同路,韶华倾负,穷且益坚,寥阔江天。让我们携手共进,循律因势,开启新篇。


 卓建律师事务所主任  杨林

2023年1月2日


0
News / 推荐新闻 More
2026 - 02 - 06
2026年2月4日,卓建律师事务所全国专业(行业领域)委员会之海关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海关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总所泰和厅隆重召开。卓建律所主任、创始合伙人、党委副书记杨林律师,创始合伙人、党委书记穆银丽律师,业务委主任王志强律师以及卓建海关委主任、副主任、委员、干事共计3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海关委的设立,旨在整合律所海关领域专业资源,提升海关法律服务水平,打造卓建海关法律服务专业品牌。杨林主任强调,成立海关委是律所完善专业委员会布局、强化特色法律服务的重要一步,要以高标准、严要求打造专业团队,树立行业标杆。穆银丽书记指出,跨境贸易的快速发展对海关法律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海关委要立足专业优势,践行社会责任,为企业合规经营保驾护航。业务委主任王志强律师表示,业务委将全力支持海关委的各项工作,推动各专业委员会之间的协同联动,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会上举行了隆重的聘书授予仪式,明确了海...
2026 - 02 - 06
2月7日(周六)15:00,一场干货满满的公益普法 “被隔离遭遇不公!造谣会被拘留?行政行为维权全流程实用战略”将于深圳广电新闻频率FM89.8与卓建律师事务所视频号直播间播出。被隔离却遭不公对待,委屈却不知如何维权?网络造谣一时嘴快,会面临拘留“大麻烦”吗?本期特邀卓建律所王茜、孙锦两位律师,抽丝剥茧剖析隔离性质、划清谣言边界,更奉上超实用行政行为维权全流程秘籍,欢迎大家预约直播,超多法律知识干货,精彩不容错过!时间:2026年2月7日(周六)15:00-16:30直播平台:卓建律师事务所视频号深圳广播电台新闻频率FM89.8(扫码预约观看)卓建法律聊吧在公益普法的征程中,卓建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持专业与责任,持续探索创新路径,积极投身于公共法律服务事业。2025年,卓建律所与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新闻频率达成深度战略合作。在这一合作框架下,卓建律所的专业法律团队与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的权威媒...
2026 - 02 - 04
一、前言在执行程序中,当被执行人(通常为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时,公司债权人往往会陷入“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困境。此时,我们通常会思考该如何刺破公司的“面纱”,追加应承担责任的股东等主体为被执行人,从而实现债权清偿。但在实务中,想要在执行阶段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却并不容易甚至可能性甚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公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四条第二款:“金钱债权执行中,公司债权人申请变更、追加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为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变更、追加申请,并告知其另行提起诉讼。申请执行人对该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直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新公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的这一规定,也反映了当前司法机关对于公司债权人在执行阶段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秉持着审慎态度。笔者将结合...
2026 - 02 - 04
在日常法律服务与合规咨询中,客户最常提出的问题之一便是:“我们这笔业务,需要交增值税吗?”这个问题看似基础,但在交易模式日益复杂,尤其涉及跨境因素时,答案往往并不直观,且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税务成本、合同设计与合规风险。准确判定增值税应税义务,是企业税务合规的起点。本文旨在为企业经营者梳理一套简明的判断思路。一、第一步:是否属于征税范围?首先必须判断交易标的本身是否落入《增值税法》界定的应税交易对象范畴。根据《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应税交易对象具体包括:1.货物:包括有形动产、电力、热力、气体等。2.服务:涵盖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建筑、金融服务,以及信息技术、文化体育、鉴证咨询等生产生活服务。值得注意的是,服务的具体分类(如“生产生活服务”)取代了原“营改增”政策中的“现代服务”与“生活服务”等表述,其最终范围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3.无形资产:指不具实物形态但...
Copyright ©2017 - 2020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律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2003号国银金融中心11-13楼
电话:0755-33377408
邮编:330520
  • 您的姓名:
  • *
  • 公司名称:
  • *
  • 地址:
  • *
  • 电话:
  • *
  • 传真:
  • *
  • 邮箱:
  • *
  • 邮政编码:
  • *
  • 留言主题:
  • *
  • 详细说明:
  • *
在线留言  
关注我们  
  • 手机网站
  •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