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精英律师”走向“民工律师”,久违的信仰内核重新燃起
林凉水大律师刚辞职时,精英律师的傲气溢出屏幕。平凡的缺陷极为真实。实践证明,“理所当然”是律师的死敌思维。永远怀疑一切,质疑一切,并不轻易相信一切,是律师的职业修养。律师的一点小疏漏可能给当事人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钟京颐医生作为辩护律师方的证人,却当庭翻供,发表对辩方不利的言论,这让林凉水手足无措。一个刚刚死了女儿的女人,因为自己的不尽责被判监禁17年,这样的后果让林凉水深深自责,他进行了初心未泯的自我剖析,并重新燃起公平正义的信仰内核,如果一定要有人承担责任,那不该是无辜者。
判决结束两年后的电影运镜,细节感满分。林凉水大律师穿着白衬衫,捋起袖子,背着一个破旧的单肩包,提了袋橙子爬楼梯回到他的办公室。此处没有西装革履,没有意气风发,没有CBD写字楼里宽敞明亮的办公环境,他少了一份锐气,却多了一份韧劲。原来“大律师”并不总是光鲜亮丽,更多时候,“大律师”是为当事人奔走呼号的“民工律师”。一名律师的成长要豁得出去,且往往不在意体面和尊严,以此来谋求结果的最优化,这才是最真实的律师执业状态。
(二)“Commen sense”or“The truth is insignificent”?必须承认,法律与真相永远存在距离
林凉水大律师一直向陪审团传递的“commen sense(人之常情)”之朴素法情感与钟家顾问律师Jim回应的““the truth is insignificent(真相在此不重要)”之间形成的对立,本质是“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较量。
不同于香港以抗辩双方律师为主导的“对抗式”庭审,内地是以法官为主导的“纠问式”庭审,很难给予林凉水大律师机会使用用心理战术,在辩护席摆放两个水瓶让钟京颐医生自证其罪。若将此场景放在内地,法官可能会对林凉水说:“被告人律师,请你坐下。”而公诉人可能会质证到:“这两个水瓶与本案既没有关联性,也不具备证明力。即使经过鉴定,水瓶上存在钟京颐医生的生物指纹信息,或者钟京颐作为医生应当知道患者在失血过多的情况下大量饮水会有生命危险,也无法证明钟京颐在其私生女受伤后喂了水给她喝,更无法进一步证明钟京颐医生具备谋杀女儿的行为与动机,更更不足以反向排除曾洁儿实施了误杀这一事实。”因此,两个水瓶这一证据并不足以成为法庭审理中“法律事实”的认定依据。
每一场对公正信仰的贯彻,本质都是一场豪赌。不论钟京颐医生在开门时门是锁着还是打开,亦不论钟京颐医生有无在其私生女受伤后故意喂水至其死亡,林凉水询问钟京颐医生的过程,本质都是其对自我推断事实的一种验证,随时面临着塌房的可能。
(三)任何没发生在我们身上的灾难,都可旁观
一个人自我圆圈的边界,神圣不可侵犯。至于圆圈之外的事情,哪怕是世界末日也轮不着我们烦心。正因为这个道理,追求公义的路上,大部分人不是始作俑者,他们只是自我利益的维护者,他们不会主动去追求某些结果,但不愿意成为那个站出来的人。林凉水大律师并非传统法学教育体系下的优秀律师代表,正如控方Senior Consel King所言,他在庭审中的表现并不十分专业。内陆的法庭审理并没有那么多慷慨激昂、唇枪舌剑,有的仅仅是跟随审理程序,抽丝剥茧、条分缕析地表达律师主张的过程。在法律人眼中,林凉水大律师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呐喊以及“Everything is wrong!”的愤怒并不会增加他的专业魅力,却足以致其散发耀眼的信念光芒。因为我们知道,获得成功要突破多少藩篱,打破既有潜在规则要克服多少困难,失败后的后果有多么沉重。也因为我们知道,律师也是弱者,当律师代理更弱者与权贵进行角逐时,任何一场辩护都是职业信仰的大冒险。
《毒舌律师》,充满影视效果的同时又颇为真实,充满理想主义的同时又极其坦诚,毕竟如果没有职业信仰,我们当初何必成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