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大鹏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成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1亿元,债券简称为“25大鹏02”,发行期限为3+2年,全场倍数4.0,票面利率为1.70%,再创全国AA+评级公司债券历史最低利率。

本次债券由本所高级合伙人张维光律师和高级合伙人赵艳华律师组成的承办团队提供法律服务,在项目进程中,承办团队协助发行人审阅发行文件、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回复交易所问询,为上述债券的成功发行提供了优质、高效、专业、严谨的法律服务。
政府专项债券、公司债券发行是明博-信德律师团队主要业务方向之一,目前明博-信德律师团队已经为深圳市地铁集团、光明科发集团、大鹏投控、西安航天城投资发展集团、西安航天高技术产业发展集团、西安沣东集团等国有企业发行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债、公开公司债、非公开公司债、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债权融资计划等市场主流债券品种提供了专项法律服务。明博-信德律师团队在金融证券、投融资、资产证券化、公司商务等资本市场法律服务领域具有强大专业优势。
项目负责人:

张维光律师 高级合伙人
专业领域:公司投融资、并购、债券发行;基金设立、备案、投资。
项目总牵头人:

赵艳华律师 高级合伙人
专业领域:政府采购;政府投资;行政执法;国有企业合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