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1日,由卓建律师事务所与深圳市罗湖区建筑行业协会联合举办的建诚律师团第123期讲座——“建设工程‘建材设备买卖’法律风险防范实务”专题讲座在国银金融中心大厦12楼举办。本次讲座由卓建所高级合伙人、深圳律师协会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卓建(全国)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建诚律师团队负责人夏世友律师担任主讲人,来自深圳市罗湖区建筑行业协会秘书长温成以及多家企业负责人与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主持人张玮向各位嘉宾介绍了卓建律所与建诚律师团队的基本情况。随后,深圳市罗湖区建筑行业协会秘书长温成在致辞中,对各位参会人员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并结合当前建筑行业市场环境,指出建材设备采购与租赁作为工程建设的关键环节,长期面临合同纠纷频发、风险防控薄弱等问题,希望通过本次讲座帮助企业系统梳理法律风险点,提升事前防范与事中应对能力。
本次讲座分为“机械设备采购租赁法律风险防范”与“建材采购法律风险防范”两大板块。夏世友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律功底与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结合最新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为参会人员带来了一场内容丰富、实操性强的专业分享。

在机械设备采购租赁板块,夏世友律师重点剖析了融资租赁购买方式的特点、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风险、机械设备使用不合法、承租设备存在质量问题、租赁期间的维修责任以及停工期间退租风险等高频问题。他强调,施工企业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必须严格审查机械设备的制造许可、使用登记、安全技术档案及检验合格情况,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维修义务主体、合理维修期限及损失赔偿责任,避免因设备问题引发停工、窝工及工期延误等连锁风险。
在建材采购法律风险防范板块,夏世友律师围绕签订合同主体资格审查、规格质量约定、货到签收、交货期限、质量异议期及法院管辖地等关键环节,逐一拆解了实务中常见的法律陷阱。他特别指出,采购非标产品时应通过样品封存、签字盖章确认等方式固定质量标准;在货到签收环节,需警惕表见代理风险,明确指定签收人;发现质量问题时,应在约定或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并妥善保存通知证据及问题货物,必要时通过公证或法律途径维权。此外,夏律师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对质量异议期、违约金约定及诉讼管辖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

夏世友律师在总结中表示,建材设备买卖与租赁的法律风险防控,重点在于前期的预防而非事后的补救。企业应当提升法律风险意识,加大法律风险投入,落实全过程风险管理,从商务条件洽谈、合同版本设计、法务初审、外聘律师审核到采购全过程的监管与应对,形成闭环管理。他引用相关统计报告指出,法律风险投入与风险控制效果呈正相关,企业在法律风险管理上的投入不足,往往导致更大损失。

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氛围中圆满结束,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讲座内容紧贴建筑行业实务痛点,既有政策标准的清晰解读,又有法律风险的实操防控方案,更通过大量典型案例让抽象的规则变得具体可落地。参会人员对建材设备采购租赁中的合同签订、质量管控、证据固定及纠纷应对等方面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掌握了实用的防范策略与处理思路。卓建律师事务所将继续致力于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在建筑行业发展浪潮中稳健前行。
来源|赵欣雨、夏皓洁
审核|夏世友、张玮
编辑|卓小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