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案例 大力弘揚法理道德, 銘心維護公平正義

资讯文章

News

深圳中院胡志光副院长一行莅临卓建调研智慧法院建设事宜

日期: 2018-05-15
瀏覽次數: 375

2018年5月1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胡志光副院长、科技信息处范列处长、王芳法官一行五人莅临卓建,就智慧法院建设事宜进行调研,听取律师的意见及建议。本所张斌主任、彭湃律师、唐扬新律师、何美华律师、郑雄律师、吕红兵律师、王志强律师等来自卓建不同专业部门的律师一起参与了座谈。

深圳中院胡志光副院长一行莅临卓建调研智慧法院建设事宜

胡志光副院长在座谈当中指出,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的最终目的是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深圳中院将会采取一些措施便利律师工作,比如通过微信小程序立案、柜员机立案、远程视频开庭等。智慧法院建设的最高水平应该可以达到“律师与法院工作人员永不相见”,通过网上操作即可完成立案、送达、开庭等全部程序。希望律师积极参与智慧法院建设,并在信息系统当中体现律师的智慧。

深圳中院胡志光副院长一行莅临卓建调研智慧法院建设事宜


张斌主任在座谈当中提出,智慧法院建设不能把律师落下。目前,律师事务所的整体信息化水平较法院、检察院等落后,因为大多数律师事务所都属于提成制律师事务所,较难集中力量进行大规模信息化的专业建设,但从立案、调解、开庭、执行等诉讼的各个流程律师都是主要参与群体。让律师参与到智慧法院建设中来,也更有利于法院相关工作的顺利实施。

深圳中院胡志光副院长一行莅临卓建调研智慧法院建设事宜

座谈中,彭湃律师、郑雄律师、吕红兵律师、何美华律师等对智慧法院建设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建议。鉴于卓建现有执业律师人数已达225人,各业务部门设置较齐全,深圳中院在网上立案等方面拟选择卓建作为试点,以期获得更好的改进建议,并在现有基础上,不断提升智慧法院的建设水平。

0
News / 推荐新闻 More
2024 - 08 - 13
案外人基于离婚协议阻碍法院执行查封房产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王玮、徐鼎 | 文一、案例背景介绍2003年11月28日,徐某某与某机关服务中心签订《购房合同》,购买涉案房产。2010年1月4日,双方签订《职工购房补充协议》,约定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产权证办理。2010年12月29日,涉案房产所有权证载明房屋所有权人为徐某某,性质为按经济适用房管理。2013年10月14日,赵某与徐某某离婚,约定涉案房屋归赵某所有,但至今登记在徐某某名下,由赵某与女儿徐甲居住。2019年6月20日,法院调解确认徐某某应偿还刘某某借款及利息。2020年4月28日,法院查封徐某某名下涉案房产。赵某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要求确认房产归其所有并停止执行。二、法院裁判要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虽不能直接确认为案涉房产所有权人,但其对该房产享有变更登记为所有权人的请求权,该请求权可以排除人民法院根据刘某某的申请...
2024 - 08 - 09
职业足球联赛中球员撤销报名的风险  ——运动员人格权(personality rights)问题丁涛 | 文前言刚刚经历了休赛期和夏季转会窗口期的中国足球超级联赛重新拉开了序幕,为了完成各自的球队KPI目标,这期间内很多俱乐部都更换了球队的外援,这其中武汉三镇队的新外援若卡(Joca)和深圳新鹏城队的新外援卡尔采夫(Eden Karzev)以及蒂亚戈(Tiago de Leonço)表现非常亮眼,即插即用,完美补充了球队的短板,两队的战绩和表现也显著提升,各个队也在经历了夏窗引援后继续加足马力朝着各自球队的目标进发。但是见识到新人笑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忘记旧人哭,由于赛季初各个队纷纷招兵买马,大多数球队均用满了外援注册名额,既然赛季中要更换外援,那么之前队内的外援合同如何处置成为了各个队棘手的问题,当然被撤销报名的球员中有效力于像山东泰山队的贾德松(Jadson Cris...
2024 - 08 - 08
2024年8月8日,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旭光、陈颖君、胡黄超一行到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调研交流。此次调研以“探索党建引领下的法律服务合规创新”为主题,旨在通过实地考察与交流,了解卓建所在党建工作与文化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卓建所创始合伙人、党委书记穆银丽,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胡相伟,一体化运营委员会主任黄力维,卓建龙岗所执行主任黄鸿辉等热情接待,本次接待邀请卓越律商法律文化传播公司总经理彭永峰陪同参观了卓建所办公环境及讲解独具特色的卓建法律博物馆。博物馆内,一幅幅珍贵的法律文献、一件件承载历史记忆的展品,不仅展示了卓建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辉煌成就,也体现了其致力于法治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坚定信念。调研组成员对卓建所将党建、文化与法律服务深度融合的创新实践给予了高度评价。随后,双方进行了深入的调研交流。张旭光副局长首先对卓建所在党建及文化建设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表示赞赏,他指出,卓建所通...
2024 - 08 - 06
保证期间届满后连带责任保证人的责任认定规则陈思圳 | 文一、案情简述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丙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担保期过后,乙未还款,丙的保证责任已过期。二、检索情况概述检索问题: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在连带责任保证期间已届满的情况下,若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债权人是否可以继续要求保证人承担还款责任?保证期间是否会中止/中断?检索工具:聚法、裁判文书网、各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检索范围: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及裁判生效的案件、广东法院发布的案例及裁判生效的案件、实务文章三、法律术语解释01.担保期间通常指的是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这个期间的长短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也可以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担保期间的作用是确保债权人在一定的时间内能够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从而保障债权的实现。02.保证期间担保期间的一种具体形式,特指保证...
Copyright ©2017 - 2020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律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2003号国银金融中心11-13楼
电话:0755-33377408
邮编:330520
  • 您的姓名:
  • *
  • 公司名称:
  • *
  • 地址:
  • *
  • 电话:
  • *
  • 传真:
  • *
  • 邮箱:
  • *
  • 邮政编码:
  • *
  • 留言主题:
  • *
  • 详细说明:
  • *
在线留言  
关注我们  
  • 手机网站
  •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