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卓建张斌主任团队提供法律服务的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安集团”)2019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于2019年4月28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宝安集团本次计划基础发行总额为3亿元,实际发行总额为5.4亿元,发行利率为7.0%,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所募集的资金已于2019年4月30日全部到账。
宝安集团成立于1983年7月,是新中国第一批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009,股票简称:中国宝安)。在资本市场上曾连创成立新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企业,发行新中国第一张股票、第一张可转换债券、第一张中长期认股权证等九项新中国第一。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作为广东省和深圳市重点发展的大型企业集团之一,宝安集团在产业经营与资本经营领域均取得了非凡的业绩,目前形成了以高科技产业为主导,以股权投资、生物科技、城市运营开发等为辅的产业集群,拥有A股中国宝安(000009.SZ)、马应龙(600993.SH),H股国际精密(0929.HK),新三板贝特瑞(835185.OC)、大地和(831385.OC)、友诚科技(873087.OC)、大佛药业(836649.OC)、成都绿金(870415.OC)等多家上市公司,以及二十多家全资、控股企业。
卓建张斌主任团队为宝安集团本次中期票据发行项目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具体工作包括对项目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审阅、修改或起草发行申报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未来,卓建律师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与创新服务形式,以期为客户提供更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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