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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建律师助力东莞博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

日期: 202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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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博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雅投资”)由东莞燕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持股,其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大学东莞光电研究院。北京大学东莞光电研究院是北京大学与东莞市人民政府共同组建的事业单位,主要以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与器件技术的研发为核心,正在逐步建设成为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高科技产业孵化和人才培养的基地,为东莞市光电产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博雅投资于2019年4月25日在东莞市成立,卓建律师事务所王宏伟律师、张维光律师接受博雅投资委托作为其本次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其提供包括法律尽职调查、公司架构及制度设计、指导公司合规整改、出具法律意见书等一系列的全流程法律服务。

基于对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政策的精准把握、丰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项目经验,上述经办律师团队为博雅投资提供了专业化法律服务,最终助力博雅投资于2020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顺利登记备案成功,登记编号为P1070641,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随着中国经济逐渐进入质量提升期,博雅投资将致力于为前期成长型的企业提供机会,着力于价值型、并购型投资,致力于成为助推实体经济发展、具有强大存量资源配置能力的优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而努力,相信它会在助力光电行业快速发展、金融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变革的过程中迎来历史性机遇、发挥积极且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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