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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林律师受邀参加“2020广东省城市发展论坛”并参与圆桌对话

日期: 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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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1日,为积极探索广东省特别是粤港澳大湾区重点城市土地突破瓶颈、提升城市形象理论依据及实践,广东省律师协会、广州市城市更新协会、广东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筑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广州市律师协会、深圳市律师协会、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等机构共同举办了“2020广东省城市发展论坛”。

杨林律师受邀参加“2020广东省城市发展论坛”并参与圆桌对话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深圳市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杨林律师受邀参加本次“2020广东省城市发展论坛”。在四位嘉宾主题演讲过后的圆桌论坛环节,杨林律师与吕春华先生、陈琦秘书长、韩世同教授、胡刚教授、王斌高级工程师、蔡樱梓律师、刘亚品律师共同就城市更新的发展趋势与法制保障相关主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在主持人问到深圳作为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就城市更新法治保障这一问题时,杨林律师谈到,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加持,让深圳的城市发展和城市更新步入了全新的法治保障轨道。中央对于扶持先行示范区发展的40项清单,在房地产方面表现为农用地审批权限的下放以及土地政策先行先试,这让深圳在自主决策、创新驱动城市发展上获得了更大的空间,对于持续贡献特区智慧和经验是大有裨益的。深圳是国内最早开始进行城市更新研究和立法的城市,深圳土地面积小,城市发展快,城市可持续发展压力大,从2007年开始深圳已经开始酝酿《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试行)草案》,并小范围征求意见。深圳2009年颁行城市更新办法,后出台实施细则,十几年的时间里陆续制定了大量的规范性文件,并通过城市更新实践不断地迭代更新。通过十几年的摸索和实践,深圳城市更新取得了显著的实效,在土地释放和高效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配套、社区治理和完善、经济发展和贡献、民生保障等各个方面都产生了良好的综合效果。

2020年6月28日,陈如桂市长向深圳市人大递交了《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草案)》,现该条例草案已经向社会公布并征求意见,有望年内通过并出台。此次的城市更新条例,有突出的亮点,主要表现在四大方面,一是对既往城市更新实践已经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进行了总结和提炼,上升到特区立法的高度予以确认;二是对解决城市更新立项审批难、确权拆迁难在政府保障上创设了系列措施,譬如强区放权、立项和规划同步申报、补偿标准、政策监管、政府调解、点状征收等等;三是确立城市更新一体化的框架和规范逻辑,确保全市的更新举措在统一规范的情况下又能更好地切合各区的具体实践情况;四是充分体现存量开发背景下的高质量发展,绿色更新、公共保障先行、综合效果等。如更新条例获得颁行,将解决城市更新实践中诸多痛点难点问题,将会极大促进深圳的城市更新在第一个红利十年后如何更加高质量地取得实效,为全国贡献宝贵的先行先试经验。

对于主持人问到的律师如何更好地服务城市更新的话题,杨林律师表示,城市更新是一个系统工程,知识体系庞杂、主体众多、利益冲突较大,关系到城市发展和百姓民生,事关重大,律师作为法律服务的提供者,如果要更好地服务城市更新,至少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有城市更新的系统性整体认识,建立全局的视野,了解行业,谙熟政策与法规,我们的角色不仅仅是律师,更是城市更新的参与者;二是准确定位律师服务,发挥律师的整合能力和统筹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在做好律师服务的同时是否能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更好地服务于城市更新。


本次交流,为广东省城市发展论坛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就城市更新的深入推进及高质量发展,与会成员达成了高度共识。在政策规制、法治保障、科学规划、合理决策、利益共享、公平合理地推进城市更新,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本次论坛和交流贡献了诸多有益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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